全校各单位:
随着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部分单位因校企合作、科研服务、协商研讨、签订协议等原因,需要安排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依据
校外人员出入校园,严格按照《河南城建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校疫防〔2020〕18号 )有关要求执行,并提前做好登记和报批。
二、报批流程
按照“谁分管谁审批”的原则,对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事项进行审批。原则上由工作承办单位按照业务归属,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
三、备案单位
分管校领导同意后,需要将入校人员基本信息、到校与离校时间以及活动开展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疫情防控综合专班备案。具体备案单位:校长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对外合作联络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入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个人基本信息统计、会议现场消毒等。
2.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离校,不组织额外的校内参观、实地查看等事项。
3.所有需要排查、统计和报备的内容通过学校OA系统协同完成。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