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假期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假期期间印章使用管理,方便师生业务办理,保障假期学校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暑期放假安排通知和《河南城建学院印章管理办法》,现就假期期间印章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印章范围
本通知所指印章是指学校行政章、钢印、校领导名章。
二、印章使用
1、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学院(部门)基于业务事项需要用印,需在OA系统发起用印申请,先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分管校领导应报经校长同意后用印。如使用校领导名章,需在用印申请中明确勾选“校领导章”,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2、假期用印提前预约。假期期间使用学校印章,需提前3日完成用印申请,并联系司印人确定用印时间,否则不予办理。
3、不予用印情况。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未经校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材料;与本单位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等材料;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内容不实、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
4、用印地点:行政楼312办公室;联系人:许京生;联系电话:18317699986。
河南城建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