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河南城建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1〕665 号)要求,根据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河南城建学院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通过河南城建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67036;联系电话:0375-2089776)。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河南城建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和教育厅具体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持续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提升了学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重新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意识形态、组织、宣传、人事、财务和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及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体系,领导、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有效保证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细化各类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公开时限和审核流程,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时效性,扎实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领导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聚焦重点问题,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坚持将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将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四个方面。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生员工意愿和社会公众要求,将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部门等具体化、细则化,特定事项须由相关单位提出公开方案,送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三)强化民主监督,规范信息公开过程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理念,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广泛听取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办法和管理规定出台前多方征集师生意见,凝聚共识,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由校纪委、督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校内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照10大类50项清单要求为基准,主动回应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各类问题,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每项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密履行程序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决防止泄密问题发生。
(四)优化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优化信息载体建设,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号、学习强国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学校校报、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等传统媒介,建立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多种公开方式汇聚一体的智能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学校办学治校、改革发展等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有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使用综合办公系统(OA),除机要信息外,所有校内校外公文流转全部通过OA系统完成,简化公文流转程序,有效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强化信息公开民主渠道建设,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校长信箱,为学校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办学治校和改革发展提供便捷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0-2021年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学校主动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其中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开信息194条;通过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679条;通过OA系统发布发布党群、行政公告556条,发布学校公文389件;出版《河南城建学院报》19期。自开通以来,学校官方微博粉丝数2.4万,发布学校动态事件11020条,获转赞评56.5万次;官方微信粉丝数4.1万,发布推文1647篇;官方抖音账号粉丝数2.2万,推送作品432条,获得点赞28.6万次。2021年3月23日,河南城建学院学习强国号正式上线,共设新闻动态、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在线课堂4个专栏,共发布图文视频472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职能部门二级网站,主动更新学校简介和办学规模情况、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章程、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补充或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上网公开,新出台和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实时查看了解。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设立招生信息网,分设“学校简介”“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快讯”“历年录取”“录取查询”6个栏目。主动公开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历年录取情况,并提供录取进度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招生e答”线上咨询等服务。对学校招生录取进度、通知书邮寄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并在招生官方微博、招生官方微信、招生官方QQ等平台进行分享发布,招生期间受到广泛关注,点击量突破5.2万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十公开”“六不准”“30个不得”的规定,在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上公布详细的各省份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录取平均分、录取最低分,设有QQ咨询、微信咨询、微博咨询、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留言系统等,并开通8部招生咨询热线,保证各种途径咨询畅通,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进度等重要信息。
目前学校公布招生信息的平台主要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招部门官方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huuc.edu.cn,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3982995265),官方QQ(3255276587),微信公众号(hncjzsb),微信小程序(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办)以及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375-2089092)、宣传材料等其他辅助平台。根据招生信息的时效性特点,即时公开社会公众所需招生信息,并长期公开可供考生参考的相关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21〕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务信息157条。其中通过财务处网站主动公开财务信息92条(含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主动公开财务信息57条,通过学校财务处微信公开信息8条。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流程、纳税人识别号、银行信息等财务基础信息在公开专栏进行公示(https://cwc.huuc.edu.cn/);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分别在学校公示栏、收费处、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https://cwc.huuc.edu.cn/copy_1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097)。
学校编制预算过程中,及时公布预算内容和分配原则,预算申报系统实现预算编制全程可查询,预算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及校党委会审议批准执行,年度预算文件通过OA系统向全校公开,同时通过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https://cwc.huuc.edu.cn/copy_1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097);年度财务决算后,在教代会上,由分管财务部门的校领导汇报当年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经费收支信息、教职工项目信息、个人工资信息、财务报销信息等在学校财务查询系统实时查询;学生缴费信息通过扫码实时查询;预算项目申报、审核、资金下达等可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实时查询;预算申报信息、审核意见、批复信息可通过预算申报系统实时查询。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本年度共公开人事师资类210条。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信息、人事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相关招聘信息从网站撤下)、职称评审信息、人才项目评选及考核信息、评优评先信息等各类人事师资类信息。设立严格规范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流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信息发布在学校人才网、人事处网站及时做好进校人员公示,接受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全校教职工及时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信息,公示职称评审结果信息,保证职称评审公平有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有效获取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相关信息。
5.学生管理信息公开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主动公开学生资助、管理条数92条。其中通过学生处网站主动公开财务信息16条(含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主动公开学生资助、管理条数76条。学校始终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将《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实施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实施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等一系列学生工作管理文件编印在《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服务手册》中,新生入学后人手一册,同时进行学生服务手册资料的掌握测试。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保障程序透明公开,规范处分决定书制作和送达等相应流程,全力保障学生知情和申诉权益。
凡涉及学生评奖评优、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学生切身利益的,学校严格按照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的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文件要求,此类信息公示结束后及时从平台撤回。
三、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学校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师生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工作实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本年度学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在全面推进清单落实、完善公开制度机制、推进全过程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公开信息量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师生群众的信息需求多样化,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优化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尚不完善,相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评价反馈不够及时有效;二是信息公开的协同效应还不明显,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三是精准对接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信息需求的能力仍需提升,信息供给的内容和方式仍需进一步优化。根据以上问题,下一阶段学校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重点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评的新机制、新办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走访等形式扩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监督的参与度。组建以教职工和学生代表为主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员,着重抽查各部门、各院系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例会制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保证学校各类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公开。推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比,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各部门、各院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培训与各部门、学院之间的交流沟通相结合,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力争打造一支素质过强、业务过硬的信息公开队伍。
(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探索把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由单向公开变成可以征集社会公众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等的互动平台,深入分析各类用户行为和需求,积极推进学校各项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现代化,以“数据可视化”的方式,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化水平,满足社会各界对于信息的需求。突出信息公开主题,加强政策解读和引导,提高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更好的信息内容和阅读体验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南城建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