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河南城建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3〕803 号)要求,根据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通过河南城建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67036;联系电话:0375-2089359)。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河南城建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和教育厅具体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校重点推进工作内容,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分类,以公平公开,促和谐发展,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治校的坚实基础。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意识形态、组织、宣传、人事、财务和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及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体系,领导、研判、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有效保证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完善《河南城建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细化各类信息公开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公开时限和审核流程,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时效性,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领导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坚持目标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信息公开充分遵循信息裁量中的“比例原则”,在全面衡量我校财产权利及公众对我校信息知情权的基础上,选择对高校与社会群体双方损害最小与利益最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坚持将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将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四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生员工意愿和社会公众要求,将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部门等具体化,特定事项须由相关单位提出公开方案,送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三)加强民主监督,落实信息公开过程管理
学校坚持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理念,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广泛听取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出台前多方征集师生意见,凝聚共识,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由校纪委、督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校内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照10大类50项清单要求为基准,主动回应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各类问题,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每项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决防止泄密问题发生。
(四)线上与线下向结合,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优化信息载体建设,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号、学习强国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学校校报、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等传统媒介,建立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多种公开方式汇聚一体的智能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公开渠道。
及时公开学校办学治校、改革发展等过程中的热点问题,有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学校深入实施“一网通办”,除机要信息外,所有公文、公告等信息流转全部通过OA办公系统完成,简化公文流转程序,有效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3年度,按照《清单》要求,学校主动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其中通过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公告99条,发布新闻501条;通过OA系统发布党群公告193条,行政公告510条,发布校党公文92篇,校政公文232篇。出版《河南城建学院报》5期,将每期92页变更为每期132页。自开通以来,学校官方微博粉丝数4万,发布学校动态事件16197条,获转赞评63.6万次;官方微信粉丝数5.5万,发布推文1778篇;官方抖音账号粉丝数3.5万,推送作品731条,获得点赞60.3万次。河南城建学院学习强国号正式上线以来,共设新闻动态、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在线课堂4个专栏。之后,开通运营河南城建学院学习强国号“同学汇”,编发短信息1710条,通过图文、音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展示学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取得的重要成就,共发布强国号信息2029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职能部门二级网站,主动更新学校简介和办学规模情况、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章程、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补充或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上网公开,新出台和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实时查看了解。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坚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主动公开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历年录取情况,提供录取进度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线上咨询等服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公开”、“十严禁”和各省市区招生规定等要求,不逾矩、不越轨,切实把我校招生工作做成经得起检验的“阳光工程”。在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及拟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在招生信息网开通网上查询功能,将录取有关信息进行全渠道公布。
学校设有QQ咨询、微信咨询、微博咨询、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留言系统等,并开通6部招生咨询热线,保证各种途径咨询畅通,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进度等重要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21〕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务信息103条。其中,通过财务处网站主动公开财务信息42条(含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主动公开财务信息45条,通过学校财务处企业微信工作群公开信息9条。财务制度、业务流程、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在财务处网站首页公示(https://cwc.huuc.edu.cn/);收费信息在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示(https://cwc.huuc.edu.cn/info/1038/1205.htm)。学校年度预、决算信息在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https://cwc.huuc.edu.cn/xxgk/xxgk.htm)
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财务管理。教职工生个人财务信息可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个人工资、项目经费收支、报销单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实现学生缴费信息扫码实时查询。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本年度通过校内人事处网站公开人事师资类信息163条。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信息、人事招聘信息、工资变动信息、社保新增信息、职称评审、人才项目评选及考核信息、评优评先信息等各类人事师资类信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有效获取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相关信息。
设立严格规范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流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信息发布在学校人才网、人事处网站,及时做好进校人员公示,接受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全校教职工及时发布职称评审过程信息,公示职称评审结果信息,保证职称评审公平有序。
5.学生管理信息公开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及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学生管理、资助、事务服务信息45条。始终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将《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行为规范》、《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实施办法》、《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学生管理文件编印在《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服务手册》中,新生入学后人手一册,进行宣讲教育的同时,开展学生手册掌握测试。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保障程序透明公开,规范处分决定书制作和送达等相应流程,全力保障学生知情和申诉权益。
凡涉及学生评奖评优、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严格按照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的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文件要求,此类信息公示结束后及时从平台撤回。
三、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学校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师生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工作实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本年度学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在全面推进清单落实、完善公开制度机制、推进全过程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优化的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素养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根据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我校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对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对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引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不断提升工作队伍专业素养
根据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非专职化、专业法律素养有限等现状,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痛点,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剖析经典案例,普及优秀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力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信息公开队伍。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
在传统信息公开渠道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新媒体优势和当代学生生活学习特点,开拓信息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学习强国、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